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州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1〕8号)等规定,结合漳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着力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的精细化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推广“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模式,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应用,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受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漳州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地势总体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自内陆向滨海,由低山向丘陵、台地和平原呈阶梯状过渡。地质环境较复杂,受台风暴雨影响频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面广、点多且分散。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陡,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低丘台地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人工边坡分布多,潜在滑坡、崩塌危险性较大,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截至3月24日,全市共有登记在册地质灾害点290处,高陡边坡1554处,受威胁群众21420人,汛期常住人口5814人(其中省级地质灾害点70处,详见附件1)。地质灾害隐患点(包含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主要分布在平和、南靖、华安三个山区县和部分县区的低山丘陵地带。
全市已查明的1844处村(居)地质灾害点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避灾点等重要场所,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人口集中地和重点领域,以及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区域,均为年度防范重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于4月3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根据新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新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进行动态更新,同时函告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自然资源部门。
三、2025年度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一)气候预测。预计2025年早春季(3~4月)降水偏少;雨季(5~6月)降水偏多;夏季(7~9月)降水偏多;秋季(10~11月)降水偏少;2025年登陆或影响漳州的台风个数正常,雨季可能有早台风影响。
(二)地质灾害态势。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大多由强降雨引发的特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1日至10月31日。4月中旬至6月上旬中后期,雨季可能出现持续大雨时段和7~9月份台风暴雨期时段是防灾重中之重。漳州西北部地区以山区居民削坡建房引起的突发性的“房前屋后”滑坡、崩塌以及矿山开发引起的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东南部地区以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小型滑坡、崩塌(滚石为主)以及矿山弃渣、弃土等引发的泥石流等为主。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深化调查评价。自然资源部门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利用全市1:5万和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开展极端降雨条件下重大单体或高位链式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重点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边界范围和威胁范围实体勾绘,更新完善风险区全要素信息和区域评价图。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地要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制度,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更新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并相应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三)加强监测预警
1.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继续推广“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模式,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预警系统应用,充分发挥全市244处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作用,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为及时转移避险提供科学指导。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点的运行维护和预警响应。
2.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主要根据市气象局的预报,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和预警监测结果,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预报,报送同级防汛指挥部。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分工协作,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加强短临预警预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强化对县、乡的精准指导。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蓝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不大;黄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橙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红色: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由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以文件、电视台播报或者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
3.预警响应
级别 | 地质灾害 可能性描述 | 预警响应(转移对象) |
红色 | 可能性很大 | 地质灾害点及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应全部转移避险。 |
橙色 | 可能性大 | 地质灾害点受威胁对象应全部转移避险。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大对地质灾害点监测密度。 |
黄色 | 可能性较大 | 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巡查监测。 |
蓝色 | 可能性不大 | 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准备工作。 |
(四)严格汛期值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压实值班职责,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和有关规定,严格预警响应,及时启动相应响应措施,提前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健全灾情速报责任机制,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五)完善群测群防。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点“五级群测群防网络”,夯实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的专业培训,及时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处置或组织转移。加强临时避险点巡查,防止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及时更新群测群防网络信息,为精准研判、精准处置提供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有效形成地质灾害防范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并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责任,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基层协同防灾机制,细化防治工作措施,并将防灾责任逐级细化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