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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6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自然资〔2024〕116号

张斌提案人: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分析了当前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难点、短板,并提出了加强宣传引导和完善补贴制度、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和加大购买服务比例、加快专业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三条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认为您提出建议意见具有参考性,现针对我局业务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宏观规划引领

《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3)》已完成编制,并于4月3日获省政府批复。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未来我市人口发展趋势,合理安排了市区两级养老福利设施用地。其中,规划市级社会福利设施包括正兴养老院、市社会福利中心、市康复养老中心、市福乐家园、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漳州工人温泉疗养院等设施;区级社会福利设施在现状基础上,增加芗城区西湖养护院、龙文区养护院、龙海区海澄医养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护理院等,增加部分嵌入式养老机构。

二、做好微观规划把控

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根据上位规划,充分落实各级养老服务设施的数量和布局要求。对于新建居住区,我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竣工核实等阶段,均积极落实《福建省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和《关于加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21]140号)等文件要求,即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强化项目落地管控

2024年,各相关部门收集汇总项目用地需求,形成项目清单台账,并实行联动更新,将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产业、重大基础民生等重大项目,实现重点项目用地精准供应、应保尽保。目前,全市按养老用途供地共21宗。2022年以来获批养老保障用地3宗,共125.8785亩。另外,我局牵头推进涉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联审联办,强化有关部门间业务联动,将民政部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单位,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并在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阶段统筹把控,并根据《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等五个部门关于规范商住用地公共配套设施配建和移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漳自然资发〔2021〕54号)文件要求,在对项目进行规划核验时,通知养老服务设施的接收单位参与验收,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向养老项目适度倾斜,并全力保障项目用地报批。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领导签署:郑荣泉

联 系 人:王海同

联系电话0596-7085271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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