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3〕92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答复
张森丽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云霄县列屿镇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用海用地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关于支持云霄县列屿镇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项目用海用地的建议”由我局独办。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在接到建议办理任务后,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多次组织有关承办科室和人员对建议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处室进行沟通汇报,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技术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在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全力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背景情况
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位于东山湾西侧,是列屿镇重要的渔业村,海水养殖和海洋捕捞是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人家村海域面积约5000 亩,滩涂面积约450 亩,建有蟹虾池130 亩,其巴非蛤养殖已形成产、捕、供、销、加工一条龙产业化,2018 年渔业产量达1.57 万吨。但当地渔业基础设施落后,缺乏专门的渔业码头泊位,渔货上岸仅依靠简易上岸踏步,渔货装卸、补给极为不便,无法满足渔业生产需求,严重制约了当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改善当地渔业生产作业条件,云霄县列屿滨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开始建设福建省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工程,建设码头泊位165米,设5 个150HP 渔业泊位;栈桥13米。目前工程尚未完工。随着当地渔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二级渔港建成后仍无法满足当地渔货装卸、补给的需求。
为进一步改善人家村渔业生产作业条件,完善渔区减灾防灾体系建设,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和市、县两级政府部署,云霄县列屿滨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启动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建设。按照《福建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渔港项目分年度开工建设,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属于2021年计划开工建设的89个项目之一。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当地渔船靠泊、装卸和避风条件,有利于缓解渔业生产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落后之间的矛盾,带动渔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已完成了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波要素计算、核电安全论证等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6月通过了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项目用海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位于云霄县列屿镇人家村东侧海域,年设计卸港量1.9万吨;新建栈桥401米;防波堤兼码头231米,设8个150HP渔船泊位,码头泊位长364米;护岸长240米,陆域形成1.08万平方米。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项目主体工程用海方式包括建设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和港池用海;项目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总面积4.7144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8701公顷,港池1.5048公顷,建设填海造地1.3395公顷,利用未批已填已用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图斑号350622-0020,图斑面积1.1508公顷,用海主体为人家村委会,用海类型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根据福建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该图斑处置意见为“不予拆除,现为人家二级渔港,应依法补办用海手续”;项目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项目施工期用海的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800公顷;项目施工期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3年。
2.项目用海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9月,福建省水产设计院编制完成《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初稿)。因项目涉及未批先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利益相关协调、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等原因,《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未能编制成送审稿,尚不具备召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专家组评审会条件,因此项目业主单位至今还未正式向我局书面申请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预审申请。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
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用海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用海涉及未批先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处置。项目申请用海拟利用未批先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图斑编号350622-0020,用海主体为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2019年11月,《云霄县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同月提交了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报批版。根据围填海生态评估结论:鉴于350622-0020围填海图斑已填已用,属于公益性质用海,也已列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2016年度渔港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海渔〔2016〕74号)文件,经评估对附近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建议不拆除。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实施填海造地,属未批先建违法用海。对此,云霄县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6月对项目违法用海进行了行政处罚,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罚款(闽云海渔处罚〔2008〕003号)。列屿镇人家村民委员会出函同意将350622-0020围填海图斑无偿移交给云霄县列屿滨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福建省正在开展全省“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集中备案审查工作,我市“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集中备案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四轮审查,近期将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在我市“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取得自然资源部备案批复后,本项目才能开展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预审申请。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密切跟踪“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自然资源部集中备案情况,积极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推进项目用海申请报批工作。
2.项目用海涉及海洋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
一是不完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在《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项目用海位于“列屿特殊利用区”和“东山湾保留区”(见附图1)。项目用海与“东山湾保留区”和“列屿特殊利用区”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不完全符合,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材料难以通过专家评审以及项目审查、审核、审批等环节。
二是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批。在编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项目所在海域将调整为“云霄近岸渔业区”(见附图2),本项目符合该功能区的用海管控要求。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后,项目用海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由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东山湾保留区”用海方式管控要求为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目前项目的渔用通道、防波堤、码头等水工建筑物均仅采用桩基透水结构,该结构具有投资大、工期长、使用不便等诸多缺点,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及使用需求。在编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正式发布后,项目设计方案可以调整为实体构筑物建设,将更加有利于渔港主体功能的发挥。后续我局将密切跟踪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修编进程,积极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推进项目用海申请报批工作。
3.项目用海与漳州核电项目影响问题。项目用海与漳州核电项目距离较近(项目与漳州核电已确权用海位置关系见附图3),项目业主已根据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要求开展核电安全专题影响分析,根据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对漳州核电项目安全影响分析专题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一是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超过10mg/L的影响范围较小,且施工区域距离核电项目较远,再加上核电项目北导流堤阻隔作用,项目施工泥沙基本不会影响核电项目的取水口水质环境;同时在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污废水对核电项目的取水基本没有影响。
二是项目建设对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构筑物周边,对200m外的核电项目区区域基本没有影响,对核电项目的工程结构安全没有影响。
三是本次提升改造前后不会造成外来人口流入,更不会造成漳州核电规划限制区内的人口机械性增长。同时,港区不设置油库,运输货种均为鱼货,不涉及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也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项目建设不会对核电项目造成新的风险,相反,通过本工程建设,可以加强对渔港码头的管理及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降低现有渔港码头的各种风险,有利于促进渔港及核电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
四是项目的建设可增加东侧及北侧海域的渔业生产作业面积,很大程度缓解南侧水域的拥挤,增加码头泊位数量,提升港区渔货装卸能力,从而减轻高峰期码头拥挤,当发生突发情况周边海域作业人员需紧急撤离时,本工程可作为应急疏散通道或者救援通道,有利于人员撤离,因此本项目建设对漳州核电的正常运行不仅不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还有利于突发状况时的人员撤离,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突发情况时的人员疏散压力。
综上,项目建设不仅不会对漳州核电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反而可以有效降低现有码头的潜在风险,提高本项目及核电项目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利于促进周边地区以及核电项目的安全平稳发展。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聚焦“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全力推进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工作,不断提升用海服务保障水平。
1.纳入用海服务工作专班。为做好用海保障工作,市局成立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用海工作专班,专班专人开展用海服务指导工作,全程服务保障。我局已将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纳入用海工作专班服务范围,做到有专门领导和工作班子抓项目用海服务工作,用海申请前期有辅导、用海申报有指导,使业主少走弯路节省时效
2.提前介入指导,全程跟踪服务。采取“一对一”主动上门与项目业主进行对接,专班专人开展用海申请前期辅导、用海申报指导,对用海所需事项、所涉及用海申请报批材料一次性告知,做到上门收件、送件上门,服务到家;帮助业主单位与技术单位无缝对接,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用海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密切跟踪“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集中备案情况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进度,及时向项目业主反馈并全力指导推进用海申请报批有关工作。
3.全面提速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对云霄县列屿人家二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做到用海审查审批环节“零障碍、零滞留”。在围填海图斑备案批复、项目用海方案明确,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获批等基础上,我局将全力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项目用海申请报批工作,使项目用海尽快取得海域使用权,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签发领导:洪小琪
联 系 人:吴煌荣
联系电话:7085291
附件:1.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叠置图
2.项目用海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叠置图
3.项目用海与漳州核电已确权用海叠置图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叠置图

附件2:项目用海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叠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