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2〕129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9号建议的答复
曾健松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永漳高速华安土楼互通及接线工程和X590县道湖仙线湖林后寮至仙都官埔段公路工程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相关科室与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华安县交通局联系沟通,了解永漳高速华安土楼互通及接线工程和X590县道湖仙线湖林后寮至仙都官埔段公路工程拟选址用地情况。
经核对,两个项目拟选址用地均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公路项目需在以下项目范围内才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①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②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③省级高速公路;④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目前,永漳高速华安土楼互通及接线工程和X590县道湖仙线湖林后寮至仙都官埔段公路工程不属上述项目范围内,不具备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
我局建议由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华安县交通局指导项目业主细化优化该项目路由走向,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待方案优化调整完毕后,由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我局将积极指导协调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签发领导:杨明远
联 系 人:林国财
联系电话:0596-7085237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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