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2〕86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16号建议的答复
石亚明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漳州古城区建设历史文化名宅开发利用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您提到的对保留相对完整的建筑加以保护利用的建议,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局高度重视,就建议组织现场调研及召开会议研究,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古城是漳州市唐宋子城(台湾路-香港路)历史文化街区的简称,总面积约53公顷。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古城保护逐步凸显,2015年,市委市政府启动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项目,截至2021年,古城一期保护建设工程已完成大小子项目合计180个。在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优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闽南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传承,引入富含闽南文化元素的民间民俗演艺馆、非遗产品展示馆等新业态,与老业态相互交融形成合理布局,推动街区内闽南文化资源与古建筑结合、活化利用。
为了让古城内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焕发新机,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权属的传统建筑分别采取了政府征收、统一委托、个人维护等多种方式进行整体保护性开发利用。通过政府征收后进行修缮、维修、改善建筑风貌及赋予其展示展览、游览纪念等全新功能,让传统建筑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古城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例如汪春源故居、天益寿等。
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开发利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方主体发挥积极作用,引进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活化利用。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古城历史文化保护,积极配合文旅部门进一步挖掘古城传统建筑文化旅游资源,提升古城文化内涵;加大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宣传,推动社会各界和民众共同关注关心古城保护。
最后,感谢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签发领导:陈爱棋
联 系 人:林小玉
联系电话:7085272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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