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2〕92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4号建议的答复
杨建木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漳州高新区靖圆办郑店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建议中所言,食用菌是现代健康饮食食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人们推崇。漳州是福建省内的传统农业大市,食用菌种植加工方面成绩斐然,“中国蘑菇节”在漳州成功举办13届以及漳州高新区郑店荣获福建省内乃至农业农村部“一村一品”的示范村称号,是最好的脚注。在当前中央大力倡导乡村振兴政策加持下,我们有义务继续擦亮招牌,推进漳州食用菌产业走向现代化、专业化,融入现代科技,提升产业附加值,引领农民致富,闯出乡村振兴新路子。
一、关于食用菌产业园区选址在漳州高新区问题
当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我局同步开展了13个专题研究。《漳州市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专题研究》(以下简称《产业专题》)是其重要内容之一,《产业专题》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已经过专家评审。根据该研究未来15年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是我市重点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最重要载体之一,重点布局精密机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器、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等产业。规划要求围绕发展智能电子、智能装备、智慧医工主导的智能科技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高新区智能科技产业园建设。
现状大力推进的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开发中,将漳州高新区进一步细分为东部的“站前片区”、中部的“南湖双创基地”,以及西部的“一药一智产业园片区”3大片区,均未安排食品产业。
鉴于漳州高新区于主导产业上为突出“高新”特色,我局认为食品产业不宜在高新区大量聚集。
二、关于漳州高新区靖圆办郑店村的土地规划问题
鉴于当前国家实施最严格保护耕地政策,建议提出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工业用地,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同时,耕地上的设施农用地也有规模上限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规定, “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鉴于郑店村具有一定的食用菌种植基础,建议可结合该村农业发展规划科学选址安排一定的设施农用地,继续保持其发展优势。但大面积的食用菌加工厂,应布局在我市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园区,形成新的产业发展空间。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签发领导:陈爱棋
联 系 人:罗荣锋
联系电话:0596-7085271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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