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1〕125号
答复类别:B
答复公开标记:公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07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王雅琼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芗城区、长泰境内华安县丰山镇飞地土地利用问题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协调芗城区政府将该用地纳入《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镇开发区边界内
根据国家部署,我市正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本轮规划已将华安县丰山镇位于芗城区浦南镇、天宝镇的飞地纳入《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中心城区范围,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漳州市“双评价”成果及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划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二、协调将该区域土地由华安县组卷报批,或者涉及跨行政界以市政府名义组卷报批,同时该区域用地规划建设管理权授权给华安县
鉴于飞地位于芗城区行政区域内,该区域土地报批从协调区域产业布局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应由芗城区政府组卷上报或纳入市级批次,以市政府名义组卷报批。日前,我市正对规划管理权限问题进行研究,将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批准。
三、因该区域所需建设用地指标较多,建议由市级直接给予单独下达或预留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安排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5号)规定,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及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 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据此,建议华安县加大存量土地盘活,统筹合理安排用地指标,若指标不足,我局将视项目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指标。
领导签署:何金才
联 系 人:杨明远
联系电话:0596-7085237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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