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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漳自然资﹝2021﹞124号

漳自然资﹝2021﹞124号

答复类别:B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053号建议的答复

周志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划拨土地助推平和县加快工业发展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龙海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你所提及的与平和县西蝉生态木业产业园接壤的地块,行政区属于平和县,土地使用权人为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土地现状为水田、坑塘水面、园地。目前该地块由附近农民租用养鱼。

二、为促进项目建设,我局已向平和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鉴于该地块土地权属为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划转前必须取得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同意意见。在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和市卫健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可依法向平和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该地块的用地手续。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建议,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领导签署:何金才

联系人:陈劲松

联系电话:7085211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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