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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

漳自然资﹝2021﹞120号

漳自然资﹝2021﹞120号

答复类别:B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

周建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建议》(第005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如您所提,全市经济要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企业要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的解套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我局根据省自然资源厅部署,结合漳州实际,印发了《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专项行动计划》,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分解下达处置任务。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是自然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强调此项目工作的重要性。2020年3月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2020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资发 MERGEFIELD  文件字号  \* MERGEFORMAT 〔2020〕32号),将年度处置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求各地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处置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扎实推进。

2.处置工作推进情况。我局每月跟踪各地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处置进度及困难,2020年度先后召开视频工作会3次、工作推进座谈会1次、约谈2次,实地调研11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同时,对批而未供面积较大、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加强督导。

3.处置工作成效。2020年,全市共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9579亩、闲置土地1589亩。各地积极推进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为用地提供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长期的积累,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数量仍相当庞大,成因复杂,随着处置工作的纵深推进,处置工作难度大。结合您提供的关于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建议,2021年我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盘活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

1.继续推进处置工作。2021年3月初,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资发[2021]29号),将处置清单及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处置工作。

2.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下发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任务分解表及项目清单,认真梳理,全面摸清情况,分析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处置一宗销号一宗,按月上报处置进展情况。

3.加强处置工作指导。对已落实项目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未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建议各地创新思路,多部门合力加快组织落实征迁、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突破化解供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加快土地供应。对已实施征地,尚未落实项目的,加大招商力度,引导招商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加快盘活。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原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应及时调整安排其他项目,依法供地。处置开展的同时,也要从源头防范,严控增量。科学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作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加大集约节约用地力度。加强监管工作,防止新增批而未供、闲置土地。

4.严格考核通报。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准确把握处置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明确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存量土地盘活与新增用地审批联动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正向激励,严格任务考核,推动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我局也将结合各地处置进展情况,对处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大通报、约谈力度,对处置工作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置进展严重滞后、排名靠后的地区,适时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确保主体责任不缺位、目标任务不打折。

2021年5月24日,市委召开全市当前重点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各县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会上,我局通报全市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邵玉龙书记、刘远市长作重要讲话,部署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如您分析,全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的存量盘活还有较大潜力,继续推进该项目工作任重道远。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及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处置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和多提宝贵建议,以促进我们工作进步。

领导签署:何金才

联 系 人:陈劲松

联系电话:7085252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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