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被继承人庄德泉因保管不善,将漳房权证芗字第01012006号,漳国用(2000改)第6337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继承人才蔡月琛、庄文泽、庄立茹、庄立群据继承公证书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蔡月琛、庄文泽、庄立茹、庄立群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