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54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96-2066307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胡刘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香港路52号 | 350602004012GB50744F00010001 | 宗地面积49.89㎡ 建筑面积75.32㎡ | 住宅 |
登记机构: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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