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庄景光、郑洪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2026-01-07 17:03 来源: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庄景光、郑洪华因保管不善,将漳房权证芗字第01129064号,漳房权证芗字第01129065号,漳国用(2012)第132324号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庄景光、郑洪华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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