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核发朝阳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朝阳中学改扩建;
2.建设单位名称: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3.拟选址位置:龙文区朝阳街道,后店路以南、规划朝阳东路以西、恒丽路以东、九龙大道以北。;
4.拟选址用地面积:7.4480公顷;
5.拟选址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
6.拟建设规模:59600㎡<计容建筑面积<74400㎡。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5。网址:http://zrzyj.zhangzhou.gov.cn,联系电话:0596-7085238,联系人:小林。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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