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2025年将到期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采矿权进行提醒公告,请符合延续条件的相关采矿权人及时完善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申请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