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2023年度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评估结果,我市获全省第二名,改革工作和服务成效被全省推广,获15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正向激励!
“标准地”实施以来,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改革号召,于2022年6月制定《漳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漳政办规〔2022〕8号),为全省首个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占比2023年达到30%,2025年实现全面实施的目标。
2023年度我市已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0宗,共计面积约938.157亩,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供应7宗,共计面积709.695亩,2023年漳州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批准红线范围内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面积占工业用地总供应面积已达96%。
我市多措并举助力“标准地”改革,一方面优化“标准地”出让前审批流程,有效提升了“标准地”项目落地开工时效,相比之前同类项目审批用时缩短4个月以上。另一方面对出让后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实行全流程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项目信用档案,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差别化优惠政策和惩戒等奖惩工作。同时通过签订“标准地”履约产业监管协议,保证亩均税收产值达到指导性指标。2023年度我市已出让的10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全部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下一步,我市将扩大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覆盖面,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激励引导和典型示范,不断提升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效,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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