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局向我局提交其委托福建海洋研究所编制的《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我局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该项目用海有关前期工作。
联系单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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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厦门港石码港区进港航道工程(Z4~SM2航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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