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漳州市2024年耕地保护工作方案》,重点部署新一年的耕地保护工作。
《方案》指出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守好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省级下达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的基础上,完成省级下达的耕地恢复任务,确保实有稳定利用耕地面积有增加,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方案》明确七大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要压实工作责任,开展耕地恢复资源调查并建立数据库,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耕地恢复任务。
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
全面摸清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现状情况,2024年底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中“非粮化”问题整改。
三、积极开展补充耕地工作。
立足“早谋划、早开工、重管护”,抓紧立项新的补充耕地项目,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
四、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按照以进定出的原则,组织编制县级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于4月15日前上报。
五、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充分应用部、省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开展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专项攻坚行动,努力实现当年问题“动态清零”、存量问题逐步消化。
六、做好变更调查工作衔接。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取承诺举证的图斑,在4月底前完成种植并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5月20日前完成举证工作并上报系统审核。
七、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做到全面剥离再利用;占用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做到应剥尽剥,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各类补充耕地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方案》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局领导挂钩县区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县区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要强化督查考核。将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七比一看”竞赛,实行每月一统计一通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对年度内重要指标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进度缓慢、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自然资源局将开展约谈;对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到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县区党委、政府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