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43号);按照“摸清底数、压实责任、严厉打击、标本兼治”要求,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查清金矿矿山废弃矿井情况,集中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行为,查处违法生产运输倒卖民用爆炸品、氰化钠和“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治违法收购和销售金矿矿产品行为,落实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封堵责任主体,封堵金矿矿山废弃矿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彻底斩断金矿“洗洞”黑色产业链,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发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2022年5月为开展集中排查阶段。对金矿废弃矿井、民用爆炸物品、氰化钠、非法采选金矿用电、金矿“洗洞”造成的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金矿及其尾矿库安全隐患等6种情况为重点全域全覆盖开展排查。
2、2022年6月至7月为集中打击整治阶段。对集中排查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坚决严厉打击,依法整治到位。
3、2022年8月起为总结巩固提升阶段。各县(区)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洗洞”盗采金矿行为反弹。
三、实施时间
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2022年8月起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华伟
联系电话:0596-708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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